各学院、讲授部:
为顺遂做好2016年的教员系列初级职称评审任务,现将代表作送审有关事变告诉如下:
1、代表作判定意见延续两年无效。
2、报告职员填写《偕行专家判定意见表》一式三份(第1-9页A4纸双面打印,第10页(判定意见B)独自打印,不得改动表格款式)。
3、报告传授职称的送审代表作3篇;报告副传授职称的送审代表作2篇,破格报告职员须多送审1篇代表作。如以专著或课本条款报告的,专著或课本必需判定。送审论文复印件一式三份,每一篇代表作须包罗封面、目次、注释、封底(复印时,务必将一切反应团体信息的中央全部掩盖)。
4、报告职员须提供代表作原件停止查对。一切资料经人事处考核后装订成册。
5、代表作判定费:暂定450元/篇,依据送审状况多退少补,相干用度由财政处委托农行一致扣除。
6、报告职员于6月15日前将代表作送审的相干资料送至人事处,逾期不再受理。
7、各院部要高度注重此项任务,实时将告诉肉体转达到每位契合报告条件的职员,特殊是在外学习职员。
联络人:吴娴静;联络德律风:2546556。
特此告诉
附件:
代表作偕行专家判定意见表.doc
人事处
2016年6月8日